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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大学农林科学院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根据《青海大学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精神,结合我院实际,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校纪委和院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强化廉政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业;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营造“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环境和氛围;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为推动我院各项事业健康和谐发展提供有力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紧紧抓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进一步健全制度、细化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我院发展总体布局,经常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做到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各级党组织书记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工作理念,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班子成员的教育监管,与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切实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表率。

  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经常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做到工作职责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既承担好个人的责任,又共同承担好集体的责任。

  院纪委年初制定我院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安排部署全年工作。年中对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年底进行考核、总结。

  2、加强廉政教育。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深入开展讨论交流,在学、思、践、悟上下功夫;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廉政文化,不断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上层次、上水平,开展多种形式的示范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上廉政党课、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等,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3、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各级党组织要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党员干部要把党章作为行为总规矩,自觉遵守党章各项规定,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自觉做到“五个必须”,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规矩,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上级组织和院党委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贯彻落实。

  4、加强制度建设。各级党组织要积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认真贯彻落实《青海大学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加强分类指导,抓好组织实施,建立责任分工、情况通报、联席会议等制度,切实抓好任务落实。

  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严格执行院内制定的廉政风险防控各项管理制度,做好动态管理,建立完善相应规章制度,真正做到权力运行按工作流程、工作程序、工作制度行使,防止领导干部违纪违规滋生腐败。

  完善院内部治理结构,优化权力配置和制约,形成科学管用的内部控制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健全落实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规范管理,建立可倒查的工作机制。

  5、深化作风建设。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按照《青海大学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若干规定》要求,坚持不懈抓好作风建设。要以纠“四风”为抓手,以改作风提效能为落脚点,重点解决个别干部工作上庸碌无为,不求建树,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把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制度,常抓抓出习惯、抓出长效,防止“四风”反弹。要进一步完善会议、公文管理制度,切实改进会风文风。积极开展学术道德建设、学风建设和科研诚信教育活动, 端正学术风气,规范学术行为,坚决纠正科研道德失范,学术浮躁的不良风气,切实提高广大科技人员严肃认真、严谨细致、一丝不苟的科学态度,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研究氛围。

  6、认真履行监督责任。院纪委要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这个中心工作,认真做好对各级党组织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执行情况、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科研经费、三公经费、职称评审推荐、干部任免、人才引进专业考核、招标采购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以及出入私人会所,收受礼金,公车私用,利用婚丧喜庆敛财等违纪违规现象的查处;坚持问题导向,把日常监督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立足抓早抓小,一件事情一件事情地抓,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保持高压传导,防止违纪违规事件发生;认真执行“一案双查”制度,对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顶风违纪者快查快办,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向全院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院纪委将检查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内容,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

  7、认真做好信访工作。院纪委对群众反映的党员干部违纪违规现象和危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要及时组织人力认真调查处理,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8、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建设。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聚焦中心任务,恪守责任担当,明确职责定位,做好本职工作;通过理论学习、调查研究、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等途径,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建设、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牢固树立进取意识、责任意识,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切实承担起监督、执纪、问责的神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