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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廉政谈话 强化主体责任

  为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增强我院各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确保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得到有效落实。11月4日上午,院党委常委副书记、副院长李培光同志对我院党委班子成员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就如何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认真查找在落实主体责任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心;二是要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的基本内涵,切实落实好主体责任;三是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四是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切实把责任担当起来。

  

  通过此次廉政谈话,院党委班子成员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进一步提高了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对落实“主体责任”有了更加清晰的思路,明确了今后工作目标和努力方向,增强了责任意识。(院纪委供稿)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