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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国家农业基础性长期性科技工作实验站

青海省国家农业基础性长期性科技工作实验站

农业基础性长期性科技工作是对农业生产要素及其动态变化进行科学观察、观察和记录,并阐明内在联系及发展规律的科学活动,对于促进农业科技创新、指导农业生产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自实施以来,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阶段性进展。

2016年6月-7月     启动部署工作阶段

2016年7月22日,农业部部长韩长赋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研究启动实施农业基础性长期性科技工作。按照统一部署、系统布局、整合资源、分批实施、稳定支持的原则,在全国布局一批国家农业科学实验站,建立一批农业科技数据中心,组建观测监测队伍和数据分析队伍,形成一系列规范的农业科学数据标准,持续开展观测监测任务,基本建成全国系统布局的农业基础性长期性科技工作网络。

2016年8月-9月    实验站遴选工作阶段

2016年8月22日,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召开国家农业科学实验站遴选工作研讨会,讨论形成了农业基础性长期性科技工作实施方案和国家农业科学实验站遴选条件。要求省级农科院联合地市级农科所根据生产实际,发挥自身优势,积极申报。

2016年10月-12月  实验站布局工作阶段

由省级农科院牵头,联合地市级农科所,按照农业基础性长期性科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和原则,进行科学实验站的设置、布局工作。2016年11月青海省农牧厅征求了我省农业科学实验站布局的意见。最终确定青海省设有1个基本站,4个标准站。1个基本站和1个标准站(海东)的承担单位是青海省农林科学院,其他3个标准站的承担单位分别是海西州农业科学研究所、海北州农业科学研究所和海南州农业科学研究所。

2017年1月-4月   任务确认与对接工作阶段

青海省农林科学院联合地市级农科所,结合生产实际,针对农业基础性长期性科技工作具体任务进行讨论。最终确定共承担7个农业数据中心的28项任务。2017年3月23日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在北京召开了国家农业基础性长期性科技工作监测任务对接会议,落实了具体监测指标、标准及国家农业科技数据中心与各监测单位的对接事宜。

2017年5月-7月  联系人确认及任务签订工作阶段

根据10个国家农业科技数据中心的要求,青海省农科院与地市级农科所积极对接,确定具体负责人,目前各单位的现状,及时上报对应的10个国家农业科技数据中心。2017年6月12日,常务副院长、副书记金萍主持召开了农科院承担的2个观测站对接推进会议。2017年6月14日,常务副院长、副书记金萍带领相关人员一行3人亲赴海西、海南、海北3个标准站分别进行对接,主要针对此项工作中关键的三个确定进行落实,即监测地点、监测人员和监测任务的确定,并在工作方案完善和具体任务实施方面进行督促、帮助、协调。目前已经进入具体任务签订阶段。

2017年8月-12月 任务书签订及培训阶段

按照国家农业基础性长期性科技工作要求,各实验站的承担单位及负责人与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办公室和国家农业科技数据中心签订监测任务书。个数据中心根据实际安排具体监测培训会议,统一组织集中培训。

2018年1月-至今  任务落实与数据填报阶段

各实验站根据签订的检测任务,认真落实,积极与国家农业科技数据中心对接,填报检测任务信息系统,及时反馈信息。目前,各项检测工作有序进行。